依托“翻转课堂”教学改革,6月3日,由宁波大红鹰学院金融贸易学院与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鄞州区消保委联合举办的“新消费 我做主 2016消费维权大型普法宣讲”,再次取得圆满成功。
此次宣讲,由我校金融贸易学院“大宗商品交易方向”13年级2班全体同学组成的“红鹰消费维权志愿者宣讲团”承担。41名学生分成13个宣讲小分队,分别走进宁波市鄞州区宋诏桥、首南第一小学、姜山实验中学、燕玲小学、东吴镇中学、高桥中学等13所中小学校,以“丰富的素材、新颖活泼的宣讲形式”,受到中小学生们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听众共计3000余人。
“消费维权大学生志愿者普法宣讲”活动,是金融贸易学院《经济法》课程“翻转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实践创新,得到了教务处、学生处等学校多个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自2015年4月“《经济法》课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教改课题立项以来,课题负责人邵将老师,与鄞州区市场监管局、鄞州区消保委积极联动,从学生自主学习视角,围绕“能力提高”这个中心,将“知识内化环节”转化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深度学习,以“法律服务”为重要实践载体,实现了课堂时空“开放化”和实战教学,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极大迸发。
继2015年5月7日首次推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让小消费者更有力量”大型普法宣讲,活动开展两年来,听众达到6000余人,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和广泛好评。引起《鄞州日报》、鄞州电视台等媒体持续关注。
“红鹰消费维权志愿者宣讲团”曾被推荐为2015年度浙江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宁波市候选团队。
鄞州外国语中学教师张月皆妤在接受鄞州电视台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我们非常欢迎这样的活动能够进入到我们学校来。由于学生的年龄层次比较接近,通过青春的、活泼的语言,可以让中小学生们更好地知法懂法。”
2015年11月19日,浙江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一行在宁波调研消费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时,对宁波大红鹰学院“大学生普法宣讲”实践创新给予高度评价。叶元春副秘书长建议将该宣教模式在全省范围推广。



